治疗帕金森的用药,因其作用机理不一样,在疾病不同阶段也应对症使用。药物选择的核心原则是达到持续多巴胺刺激治疗。通过稳定给药,抑制降解、破坏,药物可以比较持续稳定的存在,才能得到比较好的治疗。而帕金森作为一种慢性进展性疾病,早用药与晚用药并不改变疾病的进展。但早用药,就可以尽早改善症状,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,可以延长寿命。
问题:患者经常出现“服药与病程不相符”的问题,治疗帕金森的服药次数、服药剂量跟病程如何匹配呢?
杨立群主任:帕金森的用药方案要综合考虑疾病所处的阶段、症状程度、患者的年龄、患者是否有基础疾病、患者对于药物的敏感等因素而制定。用药方案包括用哪种药物、服药次数、服药的剂量。
随着疾病的进展和变化,治疗方案也应随之变化。
药物种类的选择,一般来说,起始治疗时,年龄因素影响比较大。举个例子,老年病人可能倾向于用复方多巴,以求快速、强效的控制症状。年轻病人则倾向于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,起效不是很快也不是很强效,但药效持续时间长。
要注意,年龄因素虽然很重要,但年龄因素不是未一的因素,还要考虑到其他因素,例如一个70多岁的震颤为主老年帕金森病人,年龄很大,是不是该用复方多巴呢?如果病人原本有震颤和僵硬,吃完复方多巴后震颤没有得到缓解,但僵硬得到改善,可随着僵硬的改善,震颤反而加剧了。这就说明这个病人不适合用复方多巴,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可能效果更好一些,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震颤的效果是比较好的。选择治疗药物时年龄、程度、类型等因素都要考虑,不能一概而论。
服药次数主要决定于药物作用的时间。如果服药一次能管用6小时以上,一天可以服药两次。如果服药能管用4小时,一天服药则为三至四次。这样做为了保证患者的症状在一天内相对平稳的得到控制。
服药的剂量,原则是“按需供给”。帕金森是因为多巴胺合成减少而带来的一系列运动及非运动障碍。每个患者多巴胺的欠缺量是不一样的,所表现的症状也不一样。补给多少,要根据患者疾病阶段、症状程度来判断多巴胺的欠缺量,看患者对于症状改善的需求来判断多巴胺的补给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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